为迅速、有效地处置档案安全保管中的突发事件,并尽早予以防范,确保档案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国家档案局、中央档案馆《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档案室工作实际,制定本预案。
一、适用范围
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发生的影响档案保管安全的暴雨、洪灾、雪灾、地震、火灾及其他突发性的重大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。
二、应急处置指挥系统
成立大连海洋大学档案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。
组 长:主管安全工作校领导
副组长:学校办公室、后勤管理处、保卫处负责人
成 员:学校办公室、后勤管理处、保卫处全体成员为主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档案室,主任由档案室负责人兼任,负责档案室日常防灾管理工作。
主要职责:
档案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负责救灾管理和协调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,救助被困人员。抢救、转移档案资料,及时组织调查统计灾害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,对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评估、调查与核实,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。
三、档案室防灾重点部位
教学档案库房(综合实验楼S404)、财务档案库房(综合实验楼S406)、人事档案库房(综合实验楼S414)、文书档案库房(综合实验楼S502)。
四、应急措施
1.发现灾情时,立即向办公室、主管校领导报告。
2.主管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,按照已发生,可能发生的事件性质,紧急组织处理。
3. 视灾情情况,请求公安、消防等部门支持。
4.在专业防灾人员未到达前,档案室主任负责组织清理档案室主要通道,为救援工作畅通无阻做好准备,并指挥无关人员的疏散;选择、落实档案转移放置的安全地带。
5.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档案室主任在第一时间组织实施自救,最大限度减少损失,负责各类库房管理的档案人员首先要打开库房门窗,切断电源,引导专业防灾人员对档案的抢救。
6.对抢救出的档案资料,档案管理人员要进行清理、保护,避免造成档案的二次损坏。
五、核实及报送
突发事件发生时,档案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核实灾情,负责起草灾情汇报和信息报道等有关材料,并根据情况确定向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,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:发生时间、背景;档案、资料、人员和其他财产损失情况以及救灾工作情况等。
六、相关保障
要定期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,增强教职工对档案工作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