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2年学校成立,文件分散在各职能部门。
1960年2月,开始文书档案立卷工作。
1962年5月,成立文书档案室,档案库房一间。没有专职档案人员,由党委办公室文书兼管。
1966年5月,“文革”期间,档案工作处于瘫痪状态。
1979年,学校开始恢复档案管理工作。
1983年9月,学校配备专职档案人员1人。
1984年5月,成立综合档案室,科级建制,列为学校的直属行政机构,由一名副院长分管档案工作,配备专职档案人员2人。
1985年10月,接收学校财会档案和人事档案。基本形成学校档案集中统一管理。
1994年,根据国家教委下发的《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》与《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》,对学校档案划分了11个类目,即党群、行政、教学、科研、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、基本建设、仪器设备、出版、外事、财会及人事档案,并按照“实体分类”进行管理。
1997年,档案室注重对学校重大事件照片的收集,建立了照片档案类目。
1998年11月,档案室迁入学校综合实验楼。
2010年,档案室增加了一间60平方米的档案库房,为此,档案室共计有4个库房,面积共计303平方米。